各单位(部门):
受新冠疫情影响,本学期延迟开学,原定于开学初开展的补考等工作相应顺延。根据本学期教学需要,按照《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教学组织方案》及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相关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 教学日历第十二周(4月27日—30日)
2.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教学日历第十三周(5月6日—10日)
二、考试形式
为适应疫情防控形势,考生采用居家网络考试。本学期开设的在线课程,如已讲授完成,按照经学院审批同意,教务处备案的该课程学习效果评价方案组织实施,未完成的课程可在下学期开学后完成复习、考试。鼓励各开课单位(部门)深化课程考核改革,以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为核心,科学运用线上考试、线上成果提交等方式,结合学生线上听课情况、出勤情况、作业完成情况,综合考核评定学生学习效果。
2019-2020学年各专业开设的其他非在线课程由各开课单位(部门)根据今年的特殊情况,实事求是,灵活有效组织考核,确不适宜居家网络考试的课程可顺延。
三、考试对象
2017级、2018级和2019级在籍学生。2018届、2019届结业学生可以申请课程重考。
四、办理缓考
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的考生,应按《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考试管理规定》办理缓考手续。
五、考试要求
1. 各单位(部门)党政领导务必对考试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缜密安排、统一协调、认真落实,统筹考虑疫情情况、教学方式、课程类型、课程性质、学生学情、教学资源、教学条件等因素,分类制定课程网络考试考核方案,明确每门课程的考试安排。
2.各院部要妥善组织好网络考试考务工作,统筹、均衡、合理安排课程考试时间。大规模公共必修课考试时段,尽量不安排专业课考试,注意相邻年级课程(尤其是重考人数较多的课程)不安排同一时段考试,减少考试冲突与缓考情况发生。各院部考前一周将所有考试的《考试安排表》(附件1)和《考试汇总表》(附件2)通过OA系统,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提交教务处学籍考务科童老师存档。跨院共考科目由该课程负责人所在院(部)负责安排考试,《跨院共考课程申请表》(附件3)交至所属院(部)存档。
3. 对于课程考试等重点教学信息,学院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地通知到每一位相关学生,妥善安置不具备网络考试条件的学生。对应届及往届毕业生务必要及时通知到位,体现学校对毕业生的关爱,彰显以人为本的精神。
4.为严肃考风考纪,各院部须加强网络考试监控与管理,在考试期间要对关键环节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备查。教务处协同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负责全校考试期间的巡查和督考工作。
六、成绩录入
教务系统成绩录入时间截止为5月15日16:30,各单位(部门)务必在此时间内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附件1:《考试安排表》
附件2:《考试汇总表》
附件3:《跨院共考课程申请表》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202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