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根据《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规定,现将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0%,评选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习认真刻苦,专业技能扎实,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总成绩在本专业学生中位居前20%。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应优先考虑:
1.在今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积极参加各级政府组织的支援一线、服务一线工作,或积极参加村镇(社区)封闭管理、居民服务等志愿工作者;
2.参军入伍退役复学的毕业生,或仍在服役但能顺利毕业的学生;
3.曾获院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含“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或在各类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中获奖者);
4.参加团中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中国青年志愿者支教扶贫接力计划”以及湖北省“三支一扶”者;
5.在顶岗实习期间表现优异,受到实习单位表彰者;
6.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能充分发扬正面模范带头作用,为学生工作做出较大贡献者;
7.创新创业成效显著。
四、评选办法与程序
1.各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制定相关评选办法,认真组织评选。
2.各学院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
3.各学院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初选人员名单要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填写《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和《湖北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打包报送学工部(处),邮箱34649824@qq.com。
4.各学院分别推荐3名优秀毕业生代表,每人撰写5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附照片1张),学校将进行统一宣传。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标准、严格要求,将真正优秀的毕业生评选出来。根据今年新冠疫情的特殊情况,为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公益服务,勇于做出奉献牺牲,各学院可对积极参加抗击疫情的学生进行倾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征求意见,接受监督,学工部将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凡因评优工作把关不严导致上报的评优结果有不合要求者,学校将一律严格标准,不予批准,且不再增补替代。
3.因疫情防控要求,为方便操作,各类材料只提交电子版,各类公示建议在学生班级群、学院网站、公众号平台等进行,公示时注意保护学生隐私,严禁出现学生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信息。各学院评选、公示、资料报送在2020年5月24日前完成。
附件: 1.2020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3.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