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树立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现就节日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严明纪律要求。学校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倡导廉洁、安全、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尚,严禁公车私用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违规吃请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祭扫用品;严禁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学校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采取多种形式提前打招呼、敲警钟、提要求,重申纪律规定,加强教育防范。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模范执行纪律规定,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移风易俗,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学校纪委将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紧盯清明节期间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检查,开展明察暗访,密切关注“四风”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责问责。
监督举报电话:027-87588846
监督举报信箱:hbddjwb@163.com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纪委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