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8年清明节放假及教学安排通知如下:2018年4月5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六)放假,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教学执行4月6日(星期五)的安排。 放假期间,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假期平安。 特此通知。 党办校办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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